问题描述:我是一个小公司,才只有几个人,有一个员工是安微的,平常做事就一般般,但可气的是,每做一件事,就把公司的文件资料给删了.由于招不到他哪种带点技术的员工,所以,老板也只有忍气吞声.由于前天,业务要他做点东西,他说一句,他不做了.业务跟他一直有点不和,两个人就发生了口角,由于业务脾气冲动,是想动手打他.在刚动手时,已经被人拉开,业务的脾气确实大,第二次业务要走过来想打,手抓到他的脖子,弄伤了点皮.就被别的人给拉开了.后来,这个安微的人,有叫很多人来打架,我们也怕出事,就报警了,结果,业务在派出所关了一个晚上,第二天了结是赔偿了他1300元现金.这件事可以说是处理了.
现在这个安微人他不做了.要求公司赔偿他三个月工资.我觉得这个要求对公司是很无理的.公司没有开除他.发生口角冲动,业务他也付出了代价.还有保险的事,公司是由于小,没有买保险,现在决定要全部买保险,他要求要保险,但是他交的部分没有在他的工资里面扣的,就是公司要交的部分,本来是要交到国库里面去的,但是我们还是会给他,还有,就是在年底,公司的生意不好,他放假了20天,在放假期间,我们能不能只给800元的基本工资?
还有这个安微人在工作期间,帮我们有接过一点业务,但是他也不是很懂,每次接的不是很清楚,结果公司不但没有赚到钱,成本大货款,从去年9月份做到12月份收款不到,元月就停做了.一共有2万来块,但是要还要业务提成,他说公司赚没赚到钱不关他的事,如果不按他的要求给钱,就要叫我们公司好看.
新劳动法是好,但是这样请问对不对?请大家帮忙处理下吧!
